马上评丨9人被送矫治,治理校园欺凌没有法不责众

马上评丨9人被送矫治,治理校园欺凌没有法不责众

hyde0223 2025-09-09 装修趣闻 8 次浏览 0个评论

扇耳光、抓头发、泼水、脚踹头;哪怕面部红肿连连喊痛,都没能换来欺凌者住手;短短22秒内,刚满14周岁的小悠(化名)就被扇了17个耳光……近日,广西苍梧多名女生欺凌同学的视频,引发网友关注。

9月7日,苍梧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,石桥中学八年级多名女学生分别于9月3日中午约12时30分和9月4日中午约12时30分,因琐事积怨在学校宿舍对1名女学生进行打骂,警方已依法立案调查。

9月9日,调查组再次通报:对石桥中学涉嫌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的校长潘某某,副校长梁某某、车某某,以及班主任魏某某责令停职检查;对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依照程序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,并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。

这起校园欺凌事件看得让人心痛。一是,欺凌就发生在学校宿舍;二是,小悠连续两天被殴打;三是,小悠的亲属反映,“每个星期都会被勒索钱财”……这些细节无不说明,受害女生可能长期存在被欺凌的情况,学校存在严重的管理问题。

从校长到两位副校长,再到班主任被停职检查,应该只是一个初步处理,他们在日常管理中的责任,还有待进一步厘清,然后做出相应处分。

而将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送专门学校矫治,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,则是非常必要的,体现了学校和家庭共同的责任。特别是一次将参与欺凌的9名学生送专门学校矫治,比较罕见,避免了法不责众,这才是对校园欺凌“零容忍”的态度。

其实,从近期几起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置来看,对年龄较小、无法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施害者送专门学校矫治,已经成为常规操作。如上个月,四川省江油市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,两名施害者就被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。

这得益于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,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、干预和矫治;“殴打、辱骂、恐吓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”正是严重不良行为之一。

一起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,可能是多重因素积蓄已久造成的;一起校园欺凌事件的善后与“治愈”,也势必是漫长的,需要多方的重视与投入。比如,对欺凌者的矫治教育就需要严格执行到位,要真正达到矫治的目的,绝不能走过场。

根据规定,专门学校应当在每个学期适时提请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,对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情况进行评估,经评估通过后,方可申请重回普通学校。也唯有如此,才能让欺凌者及其监护人,认清实施欺凌的代价,进而真正在心中建立起对他人权益的尊重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。

还需注意的是,被打女孩小悠住在外婆家,其父母均在外打工。接下来,如何对其进行一定的心理疏导,消除创伤;是继续留在该校就读还是转学,或者跟随父母生活、上学,都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做好对接、协调和帮扶工作。

对于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来说,治理校园欺凌不只要“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严惩一起”,更要建立日常在线的守护与预防机制。不仅要对诱发欺凌的苗头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处理,还要加强法治与德育教育,用心把工作做在平时,让人心痛的欺凌事件就会少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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